•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6-22 19:45:05 股吧网页版
天阶生物: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22


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430323 证券简称:天阶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57%股份的股东江晨峰书面提交的
《增补段继东先生为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请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8.98%股份的股东世贸天阶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终止与江苏丰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联合申报“注射用替奈普酶”(新药)三项新适应症的临床批件(受理号:CXSL2000100、CXSL2000101、CXSL2000102)决定的议案》,提请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告编号:2020-021

1、《增补段继东先生为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鉴于公司董事程建军辞职,现提名段继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段继东先生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 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终止与江苏丰华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联合申报“注射用替奈普酶”(新药)三项新适应症的临床批件(受
理号:CXSL2000100、CXSL2000101、CXSL2000102)决定的议案》

乔俊峰是江苏丰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 月 8
日,张慧君任江苏丰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丰华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按照制度规定,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
公司与江苏丰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3 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
评中心联合申报的“注射用替奈普酶”(新药)三项新适应症的临床批件(受理号: CXSL2000100、CXSL2000101、CXSL2000102) 属于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鉴于上述申报未告知董事会,亦未经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决定要求世贸天阶制药(江 苏)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撤回上述三项联合开展临床批件的申请。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江晨峰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江晨峰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世贸天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世贸天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