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1
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术语“股东大会” 术语“股东会”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传 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 真、电子邮件、或经董事会认可的其他全体董事和监事,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 方式,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召集的临时董事会可以不受上述3日的 和监事,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集的临限制,但是必须保证通知及时有效地送 时董事会可以不受上述 3 日的限制,但
达董事和监事。 是必须保证通知及时有效地送达董事
和监事。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董事会临时会 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由参 可以用通讯方式、传真方式、电话会议、
公告编号:2024-074
会董事签字。 视频会议、会签方式或其他经董事会认
董事会决议可经董事会成员以传真方 可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式签署。以传真方式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事签字。
必须由构成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的
董事签署。此等书面决议与依照本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开和举行的董事会会议
上实际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构成
法定人数所需的最后一名董事签署表
决的日期视为董事会批准该决议的日
期。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应确认所有董
事收到传真;所有董事必须于确认其收
到传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否则视为弃权。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
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当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 时会议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紧急时,可以随时 监事。情况紧急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通过电话发出会议通知。 发出会议通知。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用《证券法》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会计报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 表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会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 计师事务所聘用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
续聘。 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 事务所。
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
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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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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