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环科中路 17 号 20B 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1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诗敏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艳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充分讨论,提名刘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与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郭思亚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
公告编号:2025-032
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审议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志丽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充分讨论,提名刘志丽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与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郭思亚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审议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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