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刘艳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志丽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监事履历
刘志丽 女,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湖北省襄樊
市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中专学历。2005 年 3 月-2006 年 5 月北科大科技公司销售经理。
2007 年 7 月-2017 年 12 月,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区销售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车管事业部副总经理兼西南大区总经理。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审议并
通过:
选举郭思亚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6月28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5-033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监事换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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