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7:40:41 股吧网页版
精英智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环科中路 17 号联东 U 谷西区 20B 四层大
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吉亮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374,6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91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2 人,董事杨柳、俞扬波、吴亭亭因工作原因缺
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刘志丽、郭思亚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吉亮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提名董吉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通过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任期三年,自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临时股东会审议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74,6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柳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提名杨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通
过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任期三年,自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临时股东会审议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74,6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郁璠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提名郁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通过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任期三年,自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临时股东会审议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74,6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严东磊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