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环科中路 17 号 20B 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2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公司应于第二季度结束后的
公告编号:2025-059
两个月内完成半年报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对此,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 要求,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现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5年 8 月 26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
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25 半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5-059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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