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430330 证券简称:捷世智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5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预计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3%
1-2 年 10%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70%
5 年以上 100%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预计信用损失率
公告编号:2026-009
1 年以内 1%
1-2 年 5%
2-3 年 10%
3-4 年 50%
4-5 年 75%
5 年以上 100%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客户资信情况较为优良,历史实际损失率远低于变更前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董事会表决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9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恰当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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