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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5 17:34:21 股吧网页版
科洋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430334 证券简称:科洋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科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公司前身上海科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00194XL。
第三条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上海科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兴豪路 7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73.555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公司法》及本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营宗旨:公司将充分挖掘潜力,进一步做大做强现有工业自动化仪表产品,大力发展系统集成设备和化工节能环保专有技术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争创效益,惠及员工,回报股东,造福社会。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器材、家用电器销售,商务咨询,普通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程设备(除特种设备),流体在线监测设备及余热回收节能设备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273.5559 万股。

第十八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所认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起人股份,公司系由公司前身上海科
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详见下表,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元: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注册号/身份证号认购股份数(万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码 股) (%)

1 周人 430602196808238 830.00 41.50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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