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5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犀牛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
本总额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北京犀牛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其他(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 是
总额)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 2025 年 1 月至 6 月营业收入为 0,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北京犀牛
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16,710,805.19元(未经审计),公司实收股本 13,213,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公司 2025
年 1 月-6 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0。若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正常履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能够正常召开。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公司依法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及规范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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