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430337 证券简称:犀牛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犀牛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2025年度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向本公司提交了编号为: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3376号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内容
特别段落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犀牛之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572,810.09元、-2,267,243.34元、-1,097,143.59元,连续三年亏损,同时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7,779,598.42元,已超过股本总额。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犀牛之星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于2026年3月 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07)。
监事会将继续督促董事会、公司管理层积极处理带特别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北京犀牛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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