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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0 15:56:00 股吧网页版
银音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430338 证券简称:银音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银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银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巨龙硅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 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 修改本章程;

(十)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 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及

(十四) 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
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第五条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 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 为关联方或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第六条公司发生的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或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适用本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第七条公司发生的如下重大交易(提供担保的除外)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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