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9-25 07:38:48 股吧网页版
ST中搜:涉及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24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430339 证券简称:ST 中搜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中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传票的日期:2019/9/20

诉讼受理日期:/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航中关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裘忠侯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戴洋、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名称:北京中搜搜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告 1)
法定代表人:陈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______

公告编号:2019-030

2、姓名或名称:北京中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 2)
法定代表人:陈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三) 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如适用)

不适用
(四)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纠纷起因:

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 1 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签署了《租赁合同》,租赁期
限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后原告与被告 1 双方就租赁合同提前解除
事宜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 1 承担房屋租金、违约金及损失等,并请求被告 2 承担连带责任。
(五)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

1、确认 2019 年 5 月 16 日被告 1 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无效,
确认《租赁合同》自 2019 年 6 月 16 日起解除;

2、判令被告 1 支付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15 日承租房
屋租金及物业费共计人民币 220513.6 元;

3、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拖欠水电费共计 17343.2 元;

4、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补足租金保证金金额,金额为人民币5292.33 元;

5、判令被告 1 支付中途退租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1182825.6 元(相
当于三个月租金),作为原告重新寻找租户所产生的成本及可能承担

公告编号:2019-030

的控制损失补偿;

6、判令被告 1 向原告返还装一个月免租金人民币 342848 元;
7、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自 2019 年 6 月 16 日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止的逾期占用使用费人民币 761340.74 元;

8、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因可归责于被告 1 原因导致原告按照
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946260.48 元;

9、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75000 元;

10、判令诉讼费由被告 1 承担;

11、判令被告 2 就上述全部诉讼请求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依据:《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六) 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如有):


(七) 案件进展情况(如适用):

2019 年 11 月 20 日开庭。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搜搜悦网络技术有限(以下简称为“搜悦子公司”)的经营在短期内无影响;但如果最终败诉或者达成和解的赔付金额很高,有可能对搜悦子公司以及本公司带来现金流压力,本公司对搜悦子公司承担有败诉后赔偿原告的连带保证责任。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与公司已披露(公告编号 2019-027 号)的另一起诉讼

公告编号:2019-030

案件密切相关,公司对已付押金此前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公司将研究案情后处理财务核算事宜,并将跟进和应对诉讼。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传票、起诉状
(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