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4 16:43:02 股吧网页版
雷腾软件: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430356 证券简称:雷腾软件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雷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
订。表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雷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雷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融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及融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及融资收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雷腾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
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 本条下款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 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对外投资的形式 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
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的行为,包括增资扩股、借款、发行债券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四条 各项对外投资融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融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融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二章 投资及融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司对外投资
融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投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
(二)投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投融资事项外,其他投融资事项均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在公司净资产 10%以下的对外投资(不含关联交易),董事会可以授权总经理在听取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意见的前提下,作出决定并将有关详细材料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除此以外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对公司对外投资及融资作出决定。

第六条 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等行为。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

(三)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融资事项以前,公司应向全体董
事或股东提供拟投资及融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及投资及融资方案,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三章 执行控制

第八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及融资方案时,应广泛及有关部门及人员的
意见及建议,注重对外投资融资决策的几个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财务费用、负债结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