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430368 证券简称:明波通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明波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368 明波通信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参与会议。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 399 号 12 栋 6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5 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思路。
(二)审议《关于<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明波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的工作总结形成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 2024年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国家现行政策、市场情况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上海明波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年报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和 2023 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事项详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明波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为促进公司长远、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上海明波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明波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5 年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与深圳市烁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200 万元;与上海展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500 万元。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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