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 2025-020
证券代码:430369 证券简称:威门药业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2024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 2025-020
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必要的经营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及利息,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审计结果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建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及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及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及债权人的利益。
六、《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编号: 2025-020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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