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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5:52:39 股吧网页版
威门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430369 证券简称:威门药业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 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 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包括公司股东、潜在投资者、证券分
析师、财经和行业媒体、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等。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六)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借鉴国际和国内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佳实践,指导、组织和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二)透明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除强制性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应主动、公平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允许披露的信息;

(三)公平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应保持一致性和连续性,避免选择性和差异性披露;

(四)诚实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互动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第七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公布;公司不得在非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或其他场所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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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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