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6:24:02 股吧网页版
威门药业: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430369 证券简称:威门药业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梁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9,376,704 股,占公司股本的 39.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槐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6,404,7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2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梁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丽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波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公告编号:2025-052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查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姚强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858,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芬艳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监换届的基本情况(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芳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