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公告编号:2025-074
证券代码:430369 证券简称:威门药业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土地收储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补偿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贵阳市乌当区自然资源局签署了《G(17)085 号地块
(威门药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乌资源(收)字(2025)01号》(以下简称“《收储协议》”),协议约定贵阳市乌当区自然资源局以公司取得该地块缴纳的出让价款 2,533.00 万元进行收储,该地块成功出让后 1 个月内,
支付公司该土地收储补偿费;如该地块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未能成功出让,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将土地收储补偿费支付给公司。2025 年 1 月 22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土地收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按照《收储协议》约定,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完成该地块不动产权证
《(黔(2018)乌当区不动产权第 0005235 号》土地使用权注销事宜。
因贵阳市乌当区自然资源局不能按期支付土地补偿费,拟与公司签订《收储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补偿费支付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开始支付,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土地收储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74
近日,公司与乌当区自然资源局签署了《补充协议》,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乌当区自然资源局支付的 100 万元土地补偿费。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贵阳市乌当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支付时间调整
1、原协议约定的款项支付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全部金额 2533
万元,现双方同意调整为如下分期支付方式并按原协议条款【五、违约责任(一) 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收储补偿费,每延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 额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计算资金占用费:
序 支付金额 备注
日期
号 (万元)
1 2025 年 6 月 100 无资金占用费
30 日前
2 2025 年 12 月 100 应支付金额减去累计已还款金额后的余额为
计算资金占用费的基数
3 2026 年 1 月 190 应支付金额减去累计已还款金额后的余额为
计算资金占用费的基数
4 2026 年 2 月 190 应支付金额减去累计已还款金额后的余额为
计算资金占用费的基数
5 2026 年 3 月 190 应支付金额减去累计已还款金额后的余额为
计算资金占用费的基数
6 2026 年 4 月 190 应支付金额减去累计已还款金额后的余额为
计算资金占用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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