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4
证券代码:430372 证券简称:泰达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
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 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 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
召集和主持。 召集和主持。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须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码。 码。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
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 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
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 披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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