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111
证券代码:430372 证券简称:泰达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伯成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出售铜陵黄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6.48%股权价
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4-1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持有的铜陵黄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6.48%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铜陵黄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6.48%股权以 6800 万元转让给安徽永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铜陵黄庭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
及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现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对铜陵黄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价值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与安徽永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将公司出售铜陵黄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6.48%股权的价格调整为 6500 万元,并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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