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6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430377 证券简称:海格物流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6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明珠大道与深盐路交汇处西南侧海格
云链大楼 1 号楼 8008 董事会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2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春雷
6. 会议列席人员:梁丹、缪晓霞、戴文丽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子公司深圳市海格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2
1.议案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海格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称“平安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5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平安租赁进行融资。公司或子公司拟根据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与平安租赁、有关卖方等单位(如有时)多次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协议和书面文件(以下统称“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向平安租赁支付租金、服务费等,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不超过 24个月。最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和担保方式以平安租赁实际审批为准,并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同意为上述融资项目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8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编号为 2024PAZL(TJ)0101261-BZ-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梅春雷先生及妻子刘国清为上述融资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关联担保已含在《2024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中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担保金额及年内累计发生金额不存在超过年初预计金额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与会董事梅春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故董事梅春雷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全体与会董事签订并加盖印章的《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相关资料。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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