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上海昂盛智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上海昂盛智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昂盛智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上海昂盛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809686129。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昂盛智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Blooming Grace Intelligence Engineering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瀛东村 53 号 3 幢 212 室。
邮政编码:20215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10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8 年 10 月 08 日至 2038 年 10 月 07 日。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
披露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发展,为股东创造效益;以人为本,合作双赢;诚 信经营,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同时体现公司的价值。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电器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保咨询 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子元器件零售, 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的销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五条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同种类型的股票,发行条 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股东 认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胡晓蕾 612 净资产 51.00 2013.08.16
王 飙 240 净资产 20.00 2013.08.16
李 军 210 净资产 17.50 2013.08.16
仇文琴 138 净资产 11.50 2013.08.16
合计 1200 - 100 -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100 万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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