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76
证券代码:430382 证券简称:元亨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亨光电”)现有股东张新庆、王占明、钟涛与莆田中鸿投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莆
田中鸿”)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该协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同意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不再续签,现将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现有股东张新庆、王占明、钟涛作为委托人与莆田中鸿
作为受托人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张新庆、王占明、钟涛同意将其持有元亨光电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莆田中鸿行使,莆田中鸿接受张新庆、王占明、钟涛之委托。
2024 年 2 月 25 日,公司现有股东张新庆、王占明、钟涛与莆田中鸿、深圳中鸿
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鸿”)作为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张新庆、王占明、钟涛将原《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委托莆
田中鸿持有的元亨光电表决权的委托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自莆田中鸿将
其所持有的元亨光电全部股份交割给深圳中鸿之日起,莆田中鸿将原协议中莆田中鸿的权利与义务一起转让予深圳中鸿,由深圳中鸿享有原协议中莆田中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全部义务,即公司现有股东张新庆、王占明、钟涛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深圳中鸿行使,深圳中鸿接受张新庆、王占明、钟涛之委托,直至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
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签订后,各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人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到期情况
《表决权委托协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经股东张新庆、王占明、钟涛、
深圳中鸿协商一致同意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不再续签,各方的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即相关方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各方不再受《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束,不再享有或承担《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权利或义务,各方行使公司有关股东权利无需再保持一致行动,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三、协议到期各方的持股及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深圳中鸿智造科技有 17,324,017 25.16% /
限责任公司
2 张新庆 688,650 1.00% 顾问
3 王占明 1,375,603 2.00% 副董事长
4 钟涛 824,451 1.20% 总裁助理
四、协议到期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中鸿,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海涛先生。《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然为深圳中鸿,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朱海涛先生。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稳步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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