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14
公告编号:2016-051
证券代码:430386 证券简称:大禹电气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2015年首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次发行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28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于2015年07月29日前存入我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孝感市分行开立的100379820520010001账户内,到账金额为10,000,000.00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告编号:2016-051
截至2016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半年度 合计 备注
偿还银行贷款 1,000 0 1,000
合计 1,000 0 1,000
3、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16年06月30日,2015年首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虽然间接将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仍然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股转系统《关于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645号),而公司在2015年8月11日偿还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孝感市分行的贷款1,000万元。因此,公司存在在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的资金的情形。对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怡华先生出具《承诺函》,承诺:“未来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杜绝任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本人违反承诺给挂牌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编号:2016-051
此外,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1,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了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因此也存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不规范情形。公司已经于2016 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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