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430388 证券简称:超世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超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超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4 日、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超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20 日起终止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异议股东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截至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册
股东共 32 名。
根据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出
席或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5 名,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18,003,1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61%,5 名股东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其余 27 名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为异议股东。27 名异议股东共计持股252,8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9%。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根据公司 2025 年 8 月 4 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申
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18)和《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20),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条件: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该次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的股东。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提示性公告首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时间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公司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回购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人。
3、回购对象: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4、回购数量: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价格: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初始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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