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确立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法权益,使之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良好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律、法规的规定,由郑州万特电气有限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 公司由郑州万特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方式设立,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的方式设立;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7167436007。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年 1月 24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NGZHOU WONDER ELECTRIC CO.,LTD.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全体董事过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半数选举产生的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担任。 法定代表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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