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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16:53:47 股吧网页版
万特电气: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
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
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或要求,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
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权益分派、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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