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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5:34:39 股吧网页版
斯派克: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430392 证券简称:斯派克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斯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斯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
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中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

议;

(三)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监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对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监事

第四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上述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监事。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
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四)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
未逾三年;

(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七)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期限尚未届满;

(八)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

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
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股东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由以下两种方式产生:

(一)由公司监事提名,并经监事会过半数通过;

(二)持有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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