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3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430394 证券简称:ST 伯朗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荣造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1-07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623,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66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告编号:2022-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谭小文、副总经理刘淑燕;
5.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安通(东莞)律师事务所冯文铿律师、文勃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尽调时承诺于春节前出具审计报告,后续在签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又评估在春节前难以完成,因此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决定不承接我司 2021 年审计业务。
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请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费用事宜,并授权总经理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公告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1,623,4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通(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文铿、文勃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告编号:2022-003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安通(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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