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430405 证券简称:星火环境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表述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有限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 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者拟购买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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