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6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430411 证券简称:中电方大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岳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6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
公告编号:2019-020
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报告期内,邓岳辉、刘红英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向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 1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岳辉及公司股东刘红英,为公司上述借款提供关联担保。
此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无偿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邓岳辉先生、刘红英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电方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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