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430414 证券简称:三光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三光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三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份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称“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
章程。
公告编号:2026-008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人。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选举产生或者更换。公司董事长为代表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的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
持董事会会议; 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 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
其他有价证券; 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 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百一十九条 释义 第二百一十九条 释义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
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 配公司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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