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21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430416 证券简称:地林伟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刘永杰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
明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同意注销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为调整公司战略布局以及降低运营成本,优化公司销售渠道和技术支持等资源集中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17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的2017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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