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2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430416 证券简称:地林伟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8年6月30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报表格式。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2018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19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8年6月30日开始,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地林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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