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430420 证券简称:易城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8 月 1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7 月 2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易道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收到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案号为(2025)赣 0104 民初 4476 号的《民事起诉
状》,本案将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南昌金泰国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与挂牌公司共同投资江西易道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西易道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9
法定代表人:周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孙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6 月 9 日,原告南昌金泰国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国资”)
与被告江西易道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道智尚”)签订《借款合同》,
被告向原告借款 3,600,000.00 元,约定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止 2021 年 8
月 28 日止,借款利率为 5%/年,逾期罚息 0.03%/日,原告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
向被告提供了借款。
2022 年 11 月 30 日,原告金泰国资与被告易道智尚再次签订《借款合同》,
被告向原告借款 940,000.00 元,约定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止 2023 年 11
月 29 日止,借款利率为 5%/年,逾期罚息 0.03%/日,原告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向被告提供了借款。
2021 年 9 月 30 日,被告金泰国资向原告易道智尚还款 2,160,000.00 元;2024
年 11 月 8 日,还款 160,000.00 元;合计还款 2,320,000.00 元。被告向原告已还
利息 46,500.00 元,还息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对于后续部分本金和利息的支付,被告易道智尚因客观原因暂未结清。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易道智支付尚欠原告金泰国资的本金 2,220,000.00 元(截止 2025
年 7 月 15 日);
2、判令被告易道智支付欠借期利息 421,510.00 元(截止 2025 年 7 月 15 日),
支付欠逾期罚息 754,158.00 元(截止 2025 年 7 月 15 日):
3、本案的律师费 30,000.00 元及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易道智尚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案开庭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公告编号:2025-019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未有判决结果,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案一审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开庭,若后续公司需承担相应的
赔付义务,预计将对公司的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孙公司易道智尚近期将持续与金泰国资保持积极沟通,力争在开庭前通过友好协商与调解,就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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