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430420 证券简称:易城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 月,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阿法析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
联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主要内容为上海阿法析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相关项目提供大数据咨询加工及软件采购的相关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30 万元。
由于公司内部沟通不及时的问题,导致上述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审议和披露,现予以补发。
二、关于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7 月,因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
商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与维护成本显著增加,为有效控制运营成本,公司决定对原有商务车辆进行处置,并购置全新商务车一辆。根据银行要求,该车辆以公司实际控制人毛蔚瀛名义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置,总价款为人民币
434,000.00 元,其中分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47,200.00 元,分 60 期偿还,年
利率为 3%。车辆登记于公司名下,所有权归公司所有。银行按月从实际控制人信用卡账户扣收分期款项,实际控制人按月偿还后,公司根据其提供的还款凭证向其支付相应款项。公司以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物,为实际控制人毛蔚瀛先生在上述分期业务中形成的全部债务向上海银行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毛蔚瀛先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 373,674.00 元(其中,本金 347,200.00 元,利息26,474.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
公告编号:2025-024
由于相关办理人员问题及《汽车分期付款及抵押合同》收到比较晚的原因,导致上述担保事项未能及时审议和披露,现予以补发。
公司对于上述相关事项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告知主办券商,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学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说明。
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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