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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1 19:46:16 股吧网页版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1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 号)、《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等相关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对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邦”)2019 年度报告延期披露情况出具意见如下:
(一)挂牌公司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根据与华之邦财务人员、信息披露人员的电话、邮件、网络通信的沟通,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结账
工作进展缓慢,直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完成,导致审计工作无法及时展开。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出具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进而导致华之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

(二)挂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1 月 3 日,华之邦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议案,并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挂牌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已于 2020年 4 月 10 日开始非现场审计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活动和了解内控和控制测试工作,以及存货的监盘工作。会计师已将审计所需要资料清单发送华之邦,要求公司按照清单尽快准备好资料,并保持实时沟通,同时要求项目组成员在进场前将银行存款、往来及收入询证函制好发给客户核对,并

拟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公司预计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四)主办券商已履行的工作程序

在公司编制、披露年报及日常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督导人员与公司保持紧密沟通,通过邮件、电话及网络通信等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复工复产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进场的安排,督促公司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培训视频及相关注意事项文件,督促挂牌公司积极做好年报披露准备。在华之邦反馈因受疫情影响,财务无法及时结账、审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预计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后,主办券商督导人员根据证监局及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华之邦提示了延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处罚风险,并督促挂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按期披露年报的义务。

在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发布后,东方花旗督促华之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公告义务,并尽快完成后续审计和年报披露工作。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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