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8
证券代码:430424 证券简称:联合创业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联合创业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 出售方:北京联合创业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合创业”或“公司”
2、 交易对手: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
3、 交易标的: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1320万元出资,即标的公司22%的股权。
4、 交易事项:联合创业拟以人民币1320万元出售所持有标的
公司22%的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规定的比例时,出售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005,158.28元,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资产为23,783,443.84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拟出售的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2%的股权对应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3,251,641.38元(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44.71%;出售的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2%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228,750.89元(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7.21%。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本次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出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特殊审批,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工业园区)
注册地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雷
实际控制人:陈雷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
注册资本(万元):6,000.00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2%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盐城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20922000287447,法定代表人为王焕升,注册资本为人民6000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中山一路,经营范围: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及其技术转让;环保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微盐水及其他类似水收集、处理和再利用;水处理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工程勘察设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21,000,000.00 35.00%
北京联合创业环保工程股份有限 人民币 18,000,000.00 30.00%
公司
盐城市瓯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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