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8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430424 证券简称:联合创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联合创业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联合创业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达环保”)现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魏晓明实缴出资人民币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 万元,由辉达环保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540 万元,魏晓明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36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辉达环保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共
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含实缴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魏晓明共认缴
出资人民币 400 万元(含实缴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为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0-028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回避 1 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魏晓明系控股子公司北京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故公司董事魏晓明回避表决。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追加投资,需在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登记手续,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魏晓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采石路 1 号院玉海园三里 16 号楼 9 门 910 号
关联关系:魏晓明担任本公司的总经理、董事。
公告编号:2020-028
三、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公司对辉达环保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增资完成后,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共
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含实缴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魏晓明共认缴
出资人民币 400 万元(含实缴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本次增资完成后,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三)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根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0)第 010670 号)显示,资产总额 1,627,208.77 元,净资
产 14,401.42 元,营业收入 33,018.87 元,净利润-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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