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关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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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5)第 441A019813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就审核问询函中需会计师核查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贵所审核。
本回复中“发行人”、“公司”、“陕西瑞科”指的是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项说明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或“招股书”)相同。本专项说明部分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3.多种业务模式交易真实性及信息披露充分性
(1)业务模式转变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业务模式分为贵金属催化剂销售、来料加工、垫料加工模式。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药明康德销售金额下降,主要是 2023 年开始药明康德部分子公司业务模式由直接采购贵金属催化剂调整为来料加工。请发行人说明:①不同模式下采购、生产、销售的业务流程及各环节会计处理方式及差异,失活贵金属催化剂回收的比例、用途,未通过发行人回收原因,是否影响发行人贵金属采购稳定性。②不同模式下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下游应用领域,客户选择不同合作模式的考虑因素。③报告期内合作模式由销售转变为加工的客户数量、对应销售金额,不同模式之间的过渡逻辑,药明康德部分子公司与公司合作模式变更的原因,同一客户选择多种模式与公司合作的背景,客户合作时间变长后逐渐转为来料
加工、垫料加工后对公司业绩、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影响,公司能否决定与客户的合作模式。
(2)关于来料加工业务。根据申请文件:①来料加工模式下,客户提供贵金属或失活贵金属催化剂,收取加工费。客户可将失活贵金属催化剂返还公司进行回收,进行循环加工。②客户来料不足时发行人使用客供金属库内闲置金属为其加工,形成借料业务。请发行人说明:①来料加工模式下借料的金额、比例、会计处理方式,借料模式下实物流和资金收取方式,还料的周期、方式(现金/贵金属/失活贵金属催化剂)及客户是否有选择权,现金偿还(如有)的定价依据、价格波动风险承担机制、以失活贵金属催化剂偿还的加工费确认方式、损耗率相关约定及补偿措施(如有)。②借料加工是否实质为垫料加工,发行人是否就借料模式与客户达成约定,借出客户是否知晓相关情况,贵金属所有权约定是否清晰,贵金属价格变动、毁损灭失风险承担方,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客供金属库库存不足、客户原材料返还不足或不及时情形,报告期内是否就原材料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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