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26
公告编号:2016-026
证券代码:430440 证券简称:松本绿色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被采取
监管措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松本绿色”)核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督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16】1号),松本绿色于2016年6月7日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被采取的监管措施的事项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指定网站(www.neeq.com.cn)上公告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
近日公司知悉,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对上述公告中提及的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 号),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 号)
内容,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邱丽娟、公司董事林超群、林昌华及麦浩文所受到的处罚决定说明如下:
1、因广东顾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邱丽娟受到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公司董事林超群受到警告,并处以二
公告编号:2016-026
十万元罚款;董事林昌华受到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董事麦浩文受到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2、因顾地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邱丽娟受到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公司董事林超群受到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董事林昌华受到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邱丽娟、董事林超群、林昌华、麦浩文受到上述处罚的原因均与松本绿色无关,且未对松本绿色的实际经营造成影响,松本绿色将以上述事件为契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特此公告。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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