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7-08
公告编号:2015-025
证券代码:430440 证券简称:松本绿色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开平市赤坎镇红溪路10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林超群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6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2)及《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15-02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15-02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9,9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9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原有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调整。
(1)对于已经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且愿意通过直接持有松本绿色激励股份的激励对象,由开平浩永将其持有的松本绿色的相应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按照1:1比例及1元/股价格转让至激励对象个人名下。
(2)对于尚未实施完毕的部分股份由股东邱丽娟和韦骏按其预留股权激励股份的比例以1.00元/股的价格回购。
(3)对于暂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激励对象,继续通过开平浩永对其实施股权激励,待剩余激励对象符合《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后再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依法将激励股份转让至其个人名下。
(4)在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后重新修订并签署《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的主要条款》(以下简称:《激励条款》),旧的《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15-025
股权激励的主要条款》自本《激励条款》生效之日起同时终止。
(5)完成上述第(1)、(2)点所列股份的转让后,开平浩永将尽快召开股东会,根据转让的股票数量进行减资变更登记;待开平浩永持有的松本绿色股份全部转让完毕后,松本绿色将不再通过开平浩永进行股权激励,开平浩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注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9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条款》。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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