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18
证券代码:430440 证券简称:松本绿色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6日上午10点在佛山市顺德容桂环安路13号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董事林超群、林昌华、林超明、麦浩文、韦骏均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林超群女士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角度区分,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第6款进行修改,并根据公司实际,认定“关联方为公司担保(公司接受的)”为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角度区分,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第(二)项第6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角度区分,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角度区分,对《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六条之(一)第6款、第六条之(二)第6款、第六条之(三)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由于公司董事林超群、林超明、林昌华、麦浩文、韦骏回避表决,《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5票,本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贷款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的贷款计划,并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超群女士在贷款计划额度范围内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6年1月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备案文件
(一)《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五)《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