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6-26
公告编号:2015-024
证券代码:430440 证券简称:松本绿色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24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董事林超群、邱丽娟、林昌华、韦骏、高绍斌均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超群女士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鑫汉力建筑(漳州)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HanleyBernardLeo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其明确约定:若目标业务未来三年(即2015、2016、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低于商业计划中载明的预测税后净利润,则无形资产的价值应按比例进行调整,并由公司无偿回购注销其向交易相对方发行的部分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第10.1.4款约定的办理完成关联公司重组的时间调整为本《补充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
公告编号:2015-024
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签署已经获得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案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