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2-29
证券代码:430440 证券简称:松本绿色 公告编号:2014-021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1.交易概况
1.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鑫汉力建筑(漳州)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及其股东Hanley Bernard Leo
(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按照协议书购买乙方、丙
方及其关联公司从事轻钢结构房屋及房屋系统设计、生产、
建造业务(以下简称“目标业务”)所需的资产及其附属
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收购标的资产总额
约为3250万元(具体需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本公
司以250万现金及向乙方定向发行500万股股份的方式进
行支付,定向发行股份的价格需要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的资产总额确定。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1.2.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1.3.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协议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生效
2.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2.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2.1.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法人)
交易对手方鑫汉力建筑(漳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
为龙海市龙池开发区鸿渐工业园,主要办公地点为龙海市龙
池开发区鸿渐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Hanley Bernard Leo,
注册资本为美元700,000.00 元,营业执照号为
350681400003565,主营业务为轻钢结构房屋建筑的设计、
生产;其他节能建筑材料及配套产品的生产;轻钢结构房屋
建筑材料的批发。
2.1.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自然人)
交易对手方姓名Hanley Bernard Leo,性别男,国籍澳
大利亚,住所为漳州市角美龙池开发区鸿渐工业园,最近三
年担任过鑫汉力建筑(漳州)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2.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3.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乙方及丙方从事轻钢结构房屋及房屋系统设
计、生产、建造业务所需的资产及其附属权益
交易标的类别: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交易标的所在地:龙海市龙池开发区鸿渐工业园
3.2.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乙方、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和保证:乙方是标的资产的
名义及实际所有人,对标的资产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且不受任何优先权或类似权利的约束。
3.3.其他应说明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收购的资产中涉及乙方及丙方在海外拥有的部
分资产,收购过程中,乙方将对该等资产进行重组并分别在
香港和澳大利亚成立新的公司。收购完成后,该等海外公司
将变更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因
此将发生变更。
4.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4.1.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按照协议书以250万现金及向乙方定向发行500
万股股份的方式购买乙方、丙方及其关联公司从事目标业
务所需的总额约为3250万元的标的资产(需根据资产评估
报告确定),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生效。对于现金支付部分,公司应于
协议书生效后3日内支付150万元,于交割日支付剩余100
万元;对于股份支付股份,公司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
完成30日内办妥股份发行及登记手续。
4.2.交易定价依据
4.2.1.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评估机构以2014年12月31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依法评估的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4.3.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协议书生效后120日内办理
完毕交割及过户手续,具体如下:协议书签订后10日内,
乙方应向公司披露标的资产清单;协议书签订后30日内,
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各方应配合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协议书生效后90日内,
乙丙两方应办理完成关联公司重组事项;关联公司重组完成
后10日内,各方应配合评估机构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并
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过户时间为关联公司重组完成后
30 日内,各方应按照该约定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及过户手
续。
同时协议约定的过渡期为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过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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