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05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430440证券简称:松本绿色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韦骏(以下简称“乙方”)质押6,3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329,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30日起至质押注销后止。质押股份用于履约担保,质押权人为天津中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乙方与甲方分别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天津中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韦骏关于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2019年2月18日签订了《天津中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韦骏关于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以下统称“主协议”)。上述主协议中约定:由于甲方是以司法拍卖形式取得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全然知晓,乙方作为公司原来主要股东,在相关信息获取方面更具优势。甲乙双方约定,若甲方认为本次收购未达投资预期,可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一次性或者分期收购其在公司所持全部股份,乙方同意按协议约定收购甲方所持的公司全部股份,以实现甲方在公司的退出。甲方关于退出选择权的行使期限为:在甲方在取得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权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发出股份收购通知。
甲乙双方为保证主协议的顺利履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并于2019年2月18日签订《股份质押合同》,按照主协议约定,乙方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即6,329,000股股份质押给甲方。
公告编号:2019-020
2019年6月3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甲方承诺不得以任何事由或方式来损害或间接损害乙方对公司所享有的权益或者稀释其对公司所持有股权比例。乙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价款、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税费等其他应当乙方支付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乙方收购其持有公司股份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但属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质权人股东姓名(名称):天津中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1,332,000、67.72%
股份限售情况:21,332,000、67.72%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0、0%
出质人股东姓名(名称):韦骏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6,329,000、20.09%
股份限售情况:6,329,000、20.09%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6,329,000、20.09%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天津中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韦骏关于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20
之协议书》(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18日分别签订);
2、天津中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韦骏于2019年1月1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3、《股份质押合同》;
4、《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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