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0-08
公告编号:2015-041
证券代码:430440 证券简称:松本绿色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邱丽娟质押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9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1,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与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之间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不适用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东邱丽娟(持有本公司股份21,3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7.72%)于2015年9月29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1,0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9月30日重新质押,质押权人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此次质押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丽娟个人所持有的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若邱丽娟或债务人未能按
公告编号:2015-041
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则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邱丽娟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1,332,000,67.72%
股份限售情况:15,999,000,50.79%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7,000,000,53.97%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公司股东邱丽娟曾于2014年9月30
日将其持有的6,000,000股(其中1,112,2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887,75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质押期限为2014年9月29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止,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4-017)。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最高额质押合同;
(二)中国结算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三)中国结算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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