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2-24
证券代码:430440 证券简称:松本绿色 公告编号:2014-019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
年12月23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
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董事林超群、邱丽娟、林昌华、韦骏、高绍斌均出席了会议,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超群女士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贷款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5年向
开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赤坎信用社借款共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3年,以公司
所拥有的土地、厂房及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并授权本公司法人代表林超群女士办理
有关借款担保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由于董事邱丽娟、林超群、林昌华回避表决,《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决定于2015年1月8日上午10:00在开平市赤坎镇红溪路108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2项议案。
三、备案文件
(一)《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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