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430441 证券简称:英极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英极软件(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基于英极软件(大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同时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 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做好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并拟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其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无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东或者参加该次股东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6、拟终止挂牌或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公司经审计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中每股净资产金额,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或自异议股东首次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异议股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邮箱:
liuyn@edgesoft.cn,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回购申请材料”。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
4、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按指定方式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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