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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2 17:16:23 股吧网页版
和航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2

证券代码:430448 证券简称:和航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 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
过诉讼方式解决。 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经营范围,须经市场监督部门核准登
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 10%;所收购的股份应
当 3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赔偿责任。
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 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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